要深度的解读一句话就需要完成“咬文嚼字”的过程。我们先来看“道法自然”
1、何为“道”?《道德经》里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显然“道”是不可说的。也正是不可说才会存在“道法自然”这句话。
2、“法”在这里是一个动词,大概有遵循的意思。
3、“自然”这个字相对好理解,是:万物自己的样子。
合起来解读就是:“道就是遵循万物自己的样子”,这是对不可说的“道”的取象比类的解读。
而“自然法道”这是一个复合名词,意思是大自然的规律。显然两者所表达的意思虽然存在一定的相似性,但字句所表达思想的维度和认知的深度还是有很大差异的。
”道法自然”与“自然法道”是一母同胞,它们很相象,也很相近,看起来有千丝万缕的联糸,但是却各不相同,名字中有倒顺,认识也就不同了,这就象哲学中的唯心主义一样,同样是唯心主义,但一个是主观唯心主义,一个是客观唯心主义。
道法自然是老子的思想,他主张无为而治,"福兮祸之所倚,祸兮福之所倚"事物在潜移默化的按发展规则变化,人要顺应自然。不要违天意的逆向发展。
而“自然法道”是人为的,以天地万物发展规则为标准,制定符合自然的的法则,使万物以遵从自然之道规则而不要去违背它。
这么理解,就知道"道法自然"与"自然法道"是不同的概念。一个是自然无为的,一个是制定遵从的。虽然都与"自然","道法"但做法是不一样的。
老子说:"道法自然",我们一般的理解是,道遵从自然,道从自然来。老子追寻确定出事物间的关系: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是几千年前古人对人与自然的认知,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我们对于事物之间的关系有了更深刻的思考。
按照我们的认知,理解什么是自然?自然是事物和事实表面的现象,自然是发生在人的意识,对内外界信息的觉察、感觉、注意、知觉的一系列过程中的事实呈象,自然事实的发生是事物遵守感知的规则、规律、法则的一种运动过程。
自然,是受到意识对内外界信息的觉察、感觉、注意、知觉的内在限制的一种存在形态,这个限制就是我们认为的“道”。道,是事物内在运动的限制和调节,道,是事物变化存在的主要因素。自然,是外在的现象,道,是内在的现象;自然,是外在的因素,道,是内在的因素。
一切存在的规则就是道。道,不是混沌自然的产物,我们理解的道是自然的主宰,所以,“自然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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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育孕自然,自然有好有坏,迎善辟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所谓法,互依,互赖,互克,互制,互刑,互害。互相利用而存在。法人法己也。无论多神密的理论,最基本都要落实在利用,不过人用而不知罢了。
只有“道法自然”,“自然法道”?一碗稀饭,稀饭一碗,有什么区别吗?如果有,那就不是老子了。
“道”就是老子哲学思想的核心;那么,老子认为的“道”来自何方呢?就是“模仿“的自然;
老子 认为,“道”虽是生长万物的,却是无目的、无意识的,它“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即不把万物据为己有,不夸耀自己的功劳,不主宰和支配万物,而是听任万物自然而然发展着。
“道”也是如此,简单说,道,也就是“顺其自然”。
另外,例子所说的“道”,其实是在“世间万物”出现以前就已经存在的,是“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
说白了,“道”这个东西,在天地形成之前就已经有了,而且“道”是非常孤单的,独立不改,周行不殆(不知疲倦)——
老子说“道法自然”,只不过是将“道”比作自然界;自然界孕育出了世间万物,但是却丝毫也不去炫耀自己的功劳,不去占有,不去主宰。
因此,老子认为,“道”也和自然一样,对周围的事物或者到了社会活动不去干预,无为而治,这就是老子哲学思想的核心。
自然,道。它们是认知形与象的一统事物的两个方面,所有事物,无论大,小,宏,微都有形与象的存在,它们产生都是有头有尾的,在这里我的认知是道是头,自然是尾即象为头,形是象的尾。道法自然是从尾至头的看待问题。自然法道是从实踐中作出总结來认识作为象的道的無形的认知,是站在对立角度去反观道的实质。这就是运用道法自然和自然法道的区别,例如,易之头为坤(六爻象之數为0),乾之數为63,是一样道理。这样,对易就方便理解了。
道法自然
道乃道路,通道代表规律。自然乃天地万物属于自己的存在与发展。
追求自然发展规律,发展方式。如果从客观角度来看,人类无论如何去做也属自然。
道法自然和自然法道,是两个概念,也是两个层次。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是老子先生穷极一生对于人、地、天、道、自然之间的关系作出的一个结论。通过“道法自然"一词,我们知道:道是自然而然生成的。道向自然学习,效法并顺应自然。道是至高无上的,人类首先要识道,不该自作聪明,而是要敬畏自然,顺应自然。
当今社会人们正确运用圣贤大道尤为重要,如果只顾自身发展,破坏自然的和谐,大肆屠杀野生动物,任意砍伐森林,那么大道和天地就会随时惩罚人类。这次袭卷全球的冠状役情不正是人类破坏大自然生态平衡的真实惩罚吗?
因此,道既是认识的对象,又是认识的方法和实践的方法。道的概念,是直觉思维和理性思维相结合的产物,而不是肆意虚构的。它是作为最为一般的现律而贯穿于宇宙、社会和人生之中。
道法自然虽为老子的哲学理念,却是千百年来人类与自然共存所不断实践的结晶,他为人类治身和治国提供了可循的规律。
也没必要理解的太复杂。
道法自然:道的规律,道的意境,道的韵味,存在于万事万象万物之中,道与自然同在。道虽然看不到摸不着,但却可以从自然中获知感受,悟道。
自然法道:万事万象万物,遵循着道的法则。成住坏空皆是道。
总结:道、法、自然归于一心。